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、专任教师
资讯
2024-0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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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,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沪人社规〔2019〕15号)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,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结合学校实际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2名,专任教师9名。
一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、资格、技能等条件,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。
(一)高层次人才
①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,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,能统领现有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;
②近5年内,主持国家级项目,或在成果转让方面有重要成绩,或教学科研成果方面获得重要奖项等;且在重要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成果。
③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,应具有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;近5年内,在重要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成果,具有突出的学术成就。
(二)专任教师
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岗位所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或相关行业工作经历。
二、招聘办法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
(1)高层次人才常年招聘,招满为止;
(2)专任教师简历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;
2.报名方式:登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://rsc.sues.edu.cn/报名。
3.注意事项
(1)外省市社会人员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)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;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的限制。
(2)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,凡出现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。
(二)资格审查
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,按照一定比例,择优挑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核环节,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。
(三)考核
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由学院(或部门)组织考核,其中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。
(四)考察及体检
学校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工作表现、诚信记录等情况,考察通过者自行到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。
(五)聘用及公示
学校审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7天。公示无异议,报上海市教委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。公示如有异议、影响聘用的,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。
三、待遇
应聘者一经录用,其工资、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老师
联系电话:021-67791252
联系邮箱:jsk@sues.edu.cn(仅用于咨询问题,不接收简历)
监督电话:021-67791257
联系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305室
具体招聘岗位联系方式见附件。
附件
附件1:高层次人才补充招聘计划.pdf
附件2:专任教师补充招聘计划.pdf
点击阅读全文,下载相关附件来源:文化人才在线
编辑:马天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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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,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根据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沪人社规〔2019〕15号)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,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结合学校实际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学校学科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2名,专任教师9名。
一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、资格、技能等条件,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。
(一)高层次人才
①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,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,能统领现有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;
②近5年内,主持国家级项目,或在成果转让方面有重要成绩,或教学科研成果方面获得重要奖项等;且在重要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成果。
③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,应具有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;近5年内,在重要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成果,具有突出的学术成就。
(二)专任教师
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岗位所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或相关行业工作经历。
二、招聘办法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
(1)高层次人才常年招聘,招满为止;
(2)专任教师简历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;
2.报名方式:登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://rsc.sues.edu.cn/报名。
3.注意事项
(1)外省市社会人员,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(在有效期内)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;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的限制。
(2)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,凡出现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。
(二)资格审查
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,按照一定比例,择优挑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核环节,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。
(三)考核
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由学院(或部门)组织考核,其中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。
(四)考察及体检
学校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工作表现、诚信记录等情况,考察通过者自行到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。
(五)聘用及公示
学校审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7天。公示无异议,报上海市教委以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。公示如有异议、影响聘用的,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。
三、待遇
应聘者一经录用,其工资、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老师
联系电话:021-67791252
联系邮箱:jsk@sues.edu.cn(仅用于咨询问题,不接收简历)
监督电话:021-67791257
联系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305室
具体招聘岗位联系方式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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